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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损害军队形象!泉州一男子被抓!

闽南网 2024-02-02


近日,福建省军区警备办公室

接上海警备区警备办公室通报

发现泉州一男子

涉嫌网上大量买卖仿制军用品

伪造军队公章、车辆通行证

军人证件等违法行为

严重损害军队形象



接警后

省军区警备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

迅速派出警备纠察人员

前往泉州调查取证



经实地走访、蹲点摸排

在上海警方和驻地民警的协作配合下

对犯罪嫌疑人郑某

实施抓捕,并展开突击审讯



据郑某交代 

退伍后

他发现售卖军用品有利可图

便自行联系渠道售卖

自2019年以来

他先后利用淘宝、微信、闲鱼

百度贴吧等软件

向他人售卖仿制军服、仿制军种符号

伪造军人证件、军队单位公章等

累计涉案金额达七万余元



纠察人员在郑某出租房内

共查获仿制军服1套、军种符号60个

伪造军官证件1本

军队公章1枚

军车通行证1张



根据《警备条令》第六章第一节第五十九条

“警备办公室对非军人穿着军服并佩戴标志服饰

或者非军人持有军人身份证件的,

应当收缴其非法持有的军人身份证件、

军服和标志服饰,

并追查来源”规定

警备办公室对犯罪嫌疑人郑某

所持有的军服、证件

公章等涉军物品依法收缴



目前

犯罪嫌疑人郑某已被移交上海市公安局

警方将以

“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

伪造部队证件、印章”

对其进行立案侦查



2022年以来
福建省军区各级多次组织
“守护戎装”专项行动
围绕整治市场秩序
清查管理漏洞等重点任务展开工作
维护军人形象
守护神圣戎装


军服是国威军威的标志和象征

军装不容假冒

更不允许私人买卖


  根据国务院《军服管理条例》,严禁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军服仿制品,否则将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数额巨大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购买和使用仿照军服样式、颜色制作的足以使公众视为军服的仿制品。更不要为满足个人欲望,穿着制式军装或军服仿制品假冒军人。假冒军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您在福建地区发现有不法分子冒充军人或军队相关人员,请第一时间拨打举报热线:0591-249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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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前哨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编辑:林淳淳

审核:潘贤利 陈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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